多家三甲医院新规:涉学术会议、统方、禁止代表进入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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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很多医院都推出了新规定:
1
浙江某三甲医院发布的通知中,纪委发出相关提醒:
1、PPT中不能出现xx级以上人员的照片;
2、申办学术会议,不能出现国际、浙江、高峰、中国、论坛等字眼;
3、纪委分组每月2次科室巡查,不能使用超自备药目录的药物;
4、办公室不能有药代/器械商等非工作人员,需监察室备案;
5、不能有未穿工作服的人使用工作电脑(谁的电脑没有密码被打开谁负责,电脑须有密码和屏保,5pm后没人使用要关机,医生办公室最后一个人出来要关门,使用好门禁);
6、办公区域不能有土特产、药代送的鼠标垫、名片、处方等。
2
某大三甲医院召开廉洁会议,对回扣、统方院内拜访、科会等都做出了要求:
1、药品营销不得存在回扣问题;
2、药械代表不得进入诊室,病房,药库拜访,被抓到进入诊疗场所等,停药一年以上;
3、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统方;
4、不能私自进行产品推荐会,如有需要需科室备案,科主任同意,尽量通过学会,协会举办活动;
5、不赠送礼品卡,请客吃饭,有发现廉洁问题的立即终止在院销售;
6、禁止以学术名义赞助医生旅游,活动;
7、如有案子过来请积极配合相关调查;
8、严禁不正当手段销售,医院每三个月点评一次,排名在前10名,会重点点评,发现不合理用药立即停药;
3
湖北某三甲医院,发布了《医药代表院内活动管理规定》。
1、拜访需经过主管部门审核,不得私自进入医疗区域和办公区域
2、不得假借讲课费、推广费等形式给与科室、医务人员回扣
3、不得假借学术会议、科研协作、学术支撑、捐赠资助等形式进行利益输送
4、不得通过各种途径,违规获取产品使用量及其他相关信息
5、不得为医务人员安排旅游、考察、宴请或其他娱乐性活动
6、不得组织参与串换药品耗材、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骗保行为
如果违法以上规定,首次约谈医药公司负责人,第二次停药3~6个月,第三次列入医院购销黑名单,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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